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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
第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七条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按照中国证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原因以及相关人
第八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前款所述公告和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与提交的公
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有
第九条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
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
第十条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
第十一条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项没有达到本制度规定
第三章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第十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
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本制度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申请后,立即对有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
第十七条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
第十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
第四章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标准
第一节信息披露的文件种类
第十九条信息披露的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
第二节定期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
公司预计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定期报告的披露事宜。
公司未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定期报告披露预约时间变更申
第二十三条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
第二十四条半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编制
第二十六条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法律规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应当遵循审慎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
第二十八条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
第二十九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
(二)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
(三)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出现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不晚于第一季度业绩相关公
除出现第一款情形外,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
第三十条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及时向深交
(一)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或者季
(五)按要求制作的载有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认真对待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对公司定
第三节临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四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涉及的重大事项
(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期限)时;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二)该重大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媒体报道、市场传闻;
第三十五条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
第三十六条涉及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为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
第四节临时报告的披露类型及标准
第三十八条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另有规定外,公司发生前款所述交易达到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另有规定外,应当对交易标的相关的同一
第三十九条公司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接受劳务的,合同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二)涉及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工程承包的,合同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
(三)公司或者深交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第四十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另有规定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
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四十一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
第四十二条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披露:
(一)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第四十三条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一)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
(三)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
(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从事关联交易或获得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八)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
(九)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
(十)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
(十二)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十六)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
(十七)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
(十八)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
(十九)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
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
(二十)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十一)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
(二十三)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可能对公
(二十四)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六)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
(二十七)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二十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十九)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十)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
前述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参照重大交易的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第五章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
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第四十五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会
未经公司董事会许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信息披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汇集公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其他规定、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相关的信息披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
第四十七条董事和董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的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
(二)未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
(三)董事应当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
(四)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五)董事知悉重大事项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报告董
第四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
第四十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事务的职责:
(一)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
(四)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
第五十条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信息披露的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
(二)为便于公司各类定期及临时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保证公司
(三)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做出重大决定之前,
(四)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在公司发布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
(五)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充分了解本制度关于
(六)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须对其所提供信息及数
(七)为公司路演推介或组织投资者、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公司
(八)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
(九)董事会办公室应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收到监管机
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参照本条相关规定。
第六章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第五十一条定期报告的编制、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一)报告期结束后,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等及时组
(二)董事会秘书将定期报告草案送达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
(三)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
(四)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通过
(五)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的送审与披露事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
第五十二条临时报告的编制、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一)当公司发生触及重大事项披露事项时点,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董事会秘书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对提供的信息和
(三)信息披露公告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或其授权
公司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传递、审批和披露流程应按照公司《重
第七章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和披露
第五十三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
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
(三)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业务重组;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或者
(五)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传闻,对公司股票及其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
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进展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通
第五十四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五十五条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第五十六条公司或监管机构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询问、调查有
第五十七条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董事
第五十八条公共传媒上出现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关的、
第八章与投资者、媒体、中介机构的沟通
第五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六十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
第六十一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待投资者、证券服务
第六十二条证券服务机构、各类媒体记者误解了公司提供的任
第六十三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
第六十四条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按照
第九章信息披露的档案管理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
第六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应由公司董
第六十七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第六十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
第六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
第七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
第七十一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门并配备专职
第七十二条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
第十一章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
第七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
第七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不得泄露内幕
第七十五条公司有关部门应对公司内部大型重要会议上的报告、
第七十六条当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
第七十七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
第十二章违规责任的处理
第七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
第七十九条由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
第八十条由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披露的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常山北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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